第444章
作者:奶香芝士酱      更新:2026-03-20 15:36      字数:3180
  达芙妮暗自猜测,普拉瑞斯其实都懂,所以她没有做出任何希望达芙妮改变的举措。普拉瑞斯的懂,不是因为她对达芙妮的过往了如指掌,而是她可能早已察觉到达芙妮无法放弃纯血主义,这是原则的问题。
  她的人生早就没有回头路,只是时不时忍不住眷恋地回头看。同样,这不是因为她过得有多坏,而是因为她无法变好。
  因为变好,就等于否定她过往的一切,否定她为了得到爱而做出的所有努力,否定达芙妮。
  她是自我的囚徒。
  在人生的旷野里画地为牢。
  第338章 后记 作者有话说
  这本书是作者在番茄的第一本书,全程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,总共一百三十多万字。
  兢兢业业一年,不求读者小伙伴们好评,只求一个不挨骂。
  (当然,非要骂也不是不行,没有不允许骂的意思,只是要骂只骂我就行了,别骂罗姨和我塑造的角色们。角色立不起来就是作者的问题,我也确实水平有限,笔力不逮。)
  首先,感谢jk罗琳女士。我第一次遇见哈利波特是在学校的阅览室里,一本破破烂烂、封面贴满胶带的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》。
  午休去阅览室看哈利波特,是很平常但很幸福的回忆,唯一的缺点是温度适宜,冬暖夏凉,柠檬桉的沙沙声很有节奏感,容易睡着。
  那些很平常的日子,不知道为什么记住那么多年,或许这就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吧,意识到寻常只是因为再也回不去了……又发散了我。
  阅览室当时只有前三部,三部都有中英两版,所以当时来来回回看了这三部很多遍,美其名曰学英语。但是很奇怪,当时明明看了那么多遍,还是会忘掉很多情节。
  可能就像人是一边活着一边死去一样,记忆就是在一边记住一边遗忘吧?感觉真的很像一边放水一边注水的池子啊……(不知道为什么又开始发散思维了,但觉得这段话和“香蕉越大香蕉皮越大”一样有道理,就让它留下来了。)
  在写这本书前,我的朋友和我热烈讨论,得出一个我们认为很高级的观点——同人本身就是ooc。
  因为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但不ooc的只有作者心目中的那个哈姆雷特。那才是最初的哈姆雷特,其他都只是无限趋近于哈姆雷特(什么极限什么微积分,头好痛)。
  所以,我得出一个结论,追求真正不ooc是不可能的,但尽量尊重作者和原著是可以做到的。
  我的朋友认为这是很傻的无用功,难道ooc还分高低上下吗?但我还是努力这样做了,不知道有没有做到,只能说心意尽了。
  或许,同人本身就是一种“用我的解读去模拟那个我无法完全触及的本体”的冒险吧!成功与否很重要,但冒险的过程也足够珍贵。
  其次,感谢我亲爱的读者们。
  老实说,写文期间很多次想过放弃。刚开始写的时候很在意评价,很怕自己写不好被挂网上嘲笑。
  后来想想,以我的水平,要嘲笑都轮不到我的!于是很放心了,嘿嘿。
  但同时也是因为在意,所以看到还有很多人想看,在读者们的支持下还是坚持了下来,莫名其妙就写到了结局,还写了很多番外。
  不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继续写番外了,因为我要点完结了,好像完结后有限制番外的产出。所以,如果没有特殊的意外的话,应该就是到这里了!
  我唯一的成长可能是,逐渐能放过自己了,但还没完全放过。在开头还是希望少挨骂诶!真是被你们溺爱到了哈哈哈。
  这一年的感受是,大部分能坚持写作的人都是勇敢的。仅仅感兴趣是很难坚持下来的,创作者总是敏感的,但网络写作的过程不像传统写作投稿,必然接受到太多外来的声音,没有一颗坚强的心是无法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。
  但我不一样,在这个不戴面具的网络世界里,我运气算很好。大部分读者们都很温柔,有很多读者跟我说,我写什么她们就看什么,一看就肠胃健康。后期我总是生病,大家也会劝我好好养病。
  和你们之间,还有一件你们可能不知道的、有意思的事情。因为一直没搞明白怎么弄自动感谢,所以一直手动打id,自己和输入法就记住了很多读者,有的读者名字真的很有意思哈哈哈,或许这也是一种我更深刻记住你们的方法吧,不亏。
  在这本书里,读者可能会发现到角色人设的变化。是的,大部分有成长线的角色,人设都在变化。就连斯内普教授,三十多岁,我也让他“成长”了(又想笑了。
  首先必须承认作者的确笔力有限,没能把变化的过程写得更丝滑、更流畅、更容易接受。
  其次,人设的变化是因为环境的变化。以作者本人的感受,未上学前的自己和上学后的自己,性格和为人会发生一些变化,尤其是住宿之后。像原著赫敏,刚出场时校规校规,不久后也开始夜游。
  最后,篇幅实在太长了,写到后面忘前面,有时候出现bug,我也无可奈何。
  (但也有一些真真正正的纯种bug,比如预言的问题。前几章改了很多次,实在没办法改,也不想因为修改失去大家的段评,就干脆不改了。)
  还有一件必须道歉的事。因为作者经常兼职做家教,有时不自觉会带有一点“说教”的色彩。我不希望这样,努力改正,至今没成功。如有冒犯,我先滑跪。
  (说不定我的这一篇后记也在说教,对抗自己真是困难啊。)
  还有还有,作者如有引用,都在注释里写了,但有时候可能内化了,不自觉用了却不知道,有时候作话被审核卡掉了,事先道歉,如有侵权,请在作者有话说下呼唤我,滑跪标注删改一条龙服务。
  还有还有还有,作者学生时代是写杂志上那种几百到一两万字不等小作文和短篇的。
  说这个的意思是,作者之前大约是没写过真正长篇的。这本书也没有大纲,非要说大纲就是罗琳的原著。我在九月份和我的朋友说,我快完结啦!真正完结的时间却是十一月。
  所以,有时候剧情写到哪里我是真没法控制,想到哪写到哪,跟梦游一样。
  所以,你们如果觉得有哪里怪怪的,大致应该也是我的问题(笑。
  早期好像还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要写斯莱特林?因为我刚开始看哈利波特的时候,对斯莱特林也有偏见。转变的过程也是我对斯莱特林产生兴趣的过程。
  我很喜欢看《潜伏》,认为余则成是一个典型的完整的人。不只是角色,而是人,立体的人。
  一开始,我认为余则成一定是赫奇帕奇,好强的日子人(过日子的人)属性。
  后来,我认为他有格兰芬多的勇气,赫奇帕奇的忠诚,拉文克劳的智慧和斯莱特林的坚定意志与决心。
  那时候,我想,是的,人是这样的。
  这是一个立体的人,让我感觉他真正活过。
  人本身就是复杂的。我认为探究一个人是怎么样的人要问两个问题,第一个是你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,第二是你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。
  以这样的态度,我去看斯莱特林。
  我想,没有一个正常人会用坏的词去贬低自己。在斯莱特林眼里,他们一定有一套完整、自洽而且在他们眼里足够好(或者足以被认可)的价值体系。
  斯莱特林眼里自己的特质:
  精明,本质是智慧。
  审时度势,本质是运筹帷幄的战略眼光和高超的生存艺术。
  明哲保身,本质是理智,是急流勇退。
  野心,本质是理想抱负。
  骄傲,本质是自尊自爱。
  ——这夺好啊!
  其他的决心和坚定意志之类……
  那就更好了!
  我并不想洗白斯莱特林,洗白了的斯莱特林不是斯莱特林。斯莱特林是绿色的,却也是银灰色的。
  我只是想写斯莱特林,写一个作为人的、有优点有缺点的斯莱特林,会做好事也会做坏事的斯莱特林。我想写斯莱特林们怎么思考,怎么做决定,怎么挣扎,怎么寻找自我。
  特质只是一种工具,它是中性化的,是无罪的,使它卑劣或崇高的,是用它达成目的的人心。
  雷古勒斯以决心消灭魂器,为求伏地魔成为有弱点的凡人,他的决心就是崇高的。
  小矮星彼得就没有决心吗?他决心出卖好兄弟,以求自保,那决心就是卑劣的。
  但我又在最后给了小矮星一个机会——小普给了他一瓶魔药,让他选择,再来一次,他会用决心去做什么?
  卑劣的是他,崇高的也是他,不同的是他使用决心时的人心。
  在一个充满偏见和困境、混乱和规则同在的世界里,一个具有强大能量和自我意志的个体,会选择如何自处、应该如何自处?如何在一切不完美的选项中做出自己的选择,并承担所有必须承担的代价?